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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院所自辦非年度心導管或血管攝影X光機掃描儀品質保證專業人員訓練課程審查作業程序與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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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院所自辦非年度心導管或血管攝影X光機掃描儀品質保證專業人員訓練課程審查作業程序 112年5月3日制定 第一條 第二條 擔任該項醫療曝露品質保證訓練課程講員應具備以下資格: (1)需領有醫事放射師證書者。 (4)非一年內取得資格之講師,需附最近一年度2小時以上之教育訓練記錄。 第三條 各醫院自辦心導管或血管攝影用X光機非年度醫療曝露品質保證專業人員訓練課程兩小時以上訓練內容應包括每日及每半年之品保項目: 系統安全評估(System Safety Evaluation)、自動曝露(率)控制功能確定(Automatic Exposure Control Constancy)、準直儀評估(Collimation Evaluation)、空間解析度(Spatial Resolution)、對比度測試(Low Contrast Performance)、影像顯示器評估(Image Display Monitor Evaluation) 第四條 醫療院所辦理訓練課程之作業程序如下: 一、應於舉辦訓練課程30日前,填妥申請表(如附表一),並將辦理日期、時間、地點、訓練課程、時數、講師資格證明、參訓學員名單或人數、課程表等相關資料及審查費劃撥單影本以電子郵件送本會審查。 二、開課單位應自行核發參訓人員訓練證明文件。其文件規格:A4尺寸,內容應包含姓名、身份證字號、日期、地點、課程名稱、時數、主辦單位、認可單位、認可文號、核發給日期(訓練證明可參閱附表二)。 三、開課單位當日應保有參訓人員簽到(退)紀錄,(簽到表可參閱附表三) ;請妥善保存訓練課程紀錄6年以上,以備主管機關查證並確保參加人員之權益。 四、訓練證明遺失者應向原主辦醫療院所申請補發證明。 五、開課單位應於訓練期程結束後,兩週內將課程內容(上課講義、參訓學員簽到(退)名冊影本、訓練證明範本、全場活動照片兩張等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檢送本會備查。郵件主旨設定範例(EX.日期1120412+《心導管非年度品保審查案》+貴單位名稱) 第五條 開課單位應繳交訓練課程審查費,每件新台幣500元整;急件(開課前4週內)審查費用則以兩倍計算。 (郵政劃撥帳號:01105587 戶名: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學會)並將收據電子檔連同申請相關表單一併上傳。 第六條 醫療院所辦理訓練課程,若需申請醫事放射師繼續教育點數,須依本會之「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審查作業要點」至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申請(相關連結網站https://www.twsrt.org.tw/review.asp?pno=13&pp=2) 第七條 本審查單位應將於開課單位提出申請1週內將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回覆申請機構。並應將開課單位與相關課程名稱、綱要建檔,供主管機關查詢。 第八條 本作業程序向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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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學會 TWSRT-Taiwan Society of Radiological Technologists
電話:+886-2-2550-5181~2 / 傳真:+886-2-2550-8402 / 電郵:service@twsrt.org.tw
會址:10356 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35號6樓之1 /6F.-1, No.35, Sec. 2, Chongqing N. Rd., Datong Dist., Taipei City 103, Taiwan (R.O.C.)
(捷運淡水線中山站下車5號出口,右轉直行至圓環寧夏夜市7-11右轉郵局前)步行約8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