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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地點:林口長庚影像診療科部、台北長庚影像診療科、桃園分院影像診療科。
二、工作內容:從事放射技術服務與影像診療科相關檢查事務、教學、研究等工作。
三、任用資格:
醫事放射師:大學放射科系畢業、放射相關科系碩士畢業尤佳,具醫事放射師證書,男女不拘,男需役畢。
四、薪資:依照院方規定。
五、報名方式:意者請於97年09月05日前,將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自傳、 在學成績單及醫事放射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備妥。若有執業登錄者,需提出繼續教育積分證明,連同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自傳,郵寄到林口長庚影像診療科部 鐘正國組長 收。
六、聯絡方式:桃園縣龜山鄉33342復興街5號03-3281200轉2575
七、公告日期:97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