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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s-www.doh.gov.tw/csnpt/index.html...連結 個人申請核(補) 繼續教育積分認可證明須知 重要訊息:衛生署醫事人員積分管理系統/個人積分申請/申請教育課程列表有七項,目前只完成1-3項 (1)醫學院校講授醫事放射專業課程在國內外醫學會(2)醫事放射雜誌發表有關醫事放射學論文(3)在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進修醫事放射相關學位 申請其他項目請以紙本方式申請之。 主旨:為配合行政院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已於95年5月29日上線,將不再寄發紙本繼續教育積分證明,開課單位或個人積分申請核補發已改為線上申請,敬請配合。 說明: 一、為提供爾後透過該系統完成執業執照核(換)發等作業,申請核補發已改為線上申請,該系統同時提供繼續教育課程訊息、線上報名、積分查詢等功能,請詳加利用。 二、系統操作方式說明: 醫事人員之使用帳號均已預設,毋須再提申請,惟須至該系統變更密碼及隨時確核已建置之積分資料,操作方式如下: (1)登入衛生署網站http:www.doh.gov.tw →(2)點選首頁右上角「便民服務網」 →(3)「專業社群」──輸入帳號「個人身分證字號」及密碼「共8碼,前4碼為生日之月、日;後4碼為身分證字後四碼」 →(4)變更密碼,點選「確定」 →(5)點選「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 三、個人申請參加教育積分課程類別如下 1、參加講授式課程或學術研討會(須檢附主辦單位核發之參加證明、會議時程表及劃撥單影本) 2、擔任授課者或特別演講者(須檢附演講證明、會議時程表及劃撥單影本) 3、國內外醫學或醫事放射雜誌發表有關醫事放射學論文者。 (須檢附雜誌發表抽印本及相關證明) 4、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進修醫事放射相關學位者。(須檢附學年成績單、畢業證書影本(未畢業者免)及劃撥單影本) 5、網路繼續教育 6、區域醫院專題演講或教學活動。(須檢附主辦單位核發之演講證明、會議時程表及劃撥單影本) 7、其他 申請個人積分申請的步驟: Step 1.點選「個人積分申請/ 申請」。 Step 2.確認個人資料後, 按下「存檔」。此時畫面下方,會依據不同醫事人員類別,出現可申請之「個人類活動類別」列表。 Step 3. 1.依據您所要申請的項目點選。 2.一次申請案可申請多類類別的活動。以下範例為申請1.在醫學院校講授第九條所定繼續教育課程者、及2.在國內外醫學雜誌發表有關醫學原著論文者」兩類。 1.在醫學院校講授第九條所定繼續教育課程者。 (1)點選該項目之「」。 (2) 在訊息視窗中,先輸入「醫學院校資料」後, 按下「新增」。 (3)您可於訊窗下方,看見已新增之醫學院校資料。 (4) 接著請點選「課程資料」輸入您於該校所修習之課程。 (5)請輸入您在該所修習課程後,點選「新增」。 (6)若您另有在第其它學校進修,則請按下「返回醫學院校資料或醫療院所資料」重覆上述動作。若無則點選「離開」。 (7)完成上面步驟後, 回到此畫面,你可發現在「在醫學院校講授第九條所定繼續教育課程者」前方有「」,則表示該類別中,已有申請資料。 (8)最後,請點選「」上傳相關佐證附件,以供審查。 (9)以「瀏覽」方式,指定所要上傳之檔案,並請說明檔案內容後, 按下「上傳」。 (10)完成上傳後,請點選「離開」。 |